合同债权怎么保全
长兴刑事律师
2025-04-20
合同债权保全有两种方式:
代位权:若债务人不积极行使自身债权或相关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他人的权利,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撤销权:当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不合理交易、担保影响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情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合同债权保全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方式,各有适用情形。
法律解析:
代位权适用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情况,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适用于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限,或不合理低价转让、高价受让财产及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且相对人知情,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情况,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且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合同债权保全在维护债权人权益上作用重大,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合同债权保全的代位权和撤销权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方式。代位权可使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影响自身到期债权实现时,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且行使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则针对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限等影响债权实现的行为,以及不合理交易且相对人知情的情况,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
为更好运用这些权利,一是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财产及权利行使状况,及时发现可代位或撤销的情形。二是一旦发现符合条件的情况,要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避免错过撤销权行使期限。三是在行使权利过程中,要注重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代位权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当债务人消极对待自身债权及相关从权利,致使债权人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时,债权人能以自身名义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而且,债权人行使该权利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这体现了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债务人怠于履职行为的约束。
(2)撤销权则针对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限,以及不合理交易等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情况,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不过,撤销权需在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设置了权利行使的时间限制。
提醒: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都需通过法院进行。且行使撤销权要注意一年的时间限制,不同案情适用规则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当遇到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及相关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情况,债权人可收集好证明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自身债权到期且受影响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行使代位权产生的必要费用可要求债务人承担。
(二)若债务人存在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等影响债权实现的行为,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且相对人知情,债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代位权:若债务人不积极行使自身债权或相关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他人的权利,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撤销权:当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不合理交易、担保影响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情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合同债权保全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方式,各有适用情形。
法律解析:
代位权适用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情况,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适用于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限,或不合理低价转让、高价受让财产及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且相对人知情,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情况,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且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合同债权保全在维护债权人权益上作用重大,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合同债权保全的代位权和撤销权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方式。代位权可使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影响自身到期债权实现时,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且行使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则针对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限等影响债权实现的行为,以及不合理交易且相对人知情的情况,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
为更好运用这些权利,一是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财产及权利行使状况,及时发现可代位或撤销的情形。二是一旦发现符合条件的情况,要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避免错过撤销权行使期限。三是在行使权利过程中,要注重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代位权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当债务人消极对待自身债权及相关从权利,致使债权人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时,债权人能以自身名义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而且,债权人行使该权利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这体现了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对债务人怠于履职行为的约束。
(2)撤销权则针对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限,以及不合理交易等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情况,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不过,撤销权需在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设置了权利行使的时间限制。
提醒: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都需通过法院进行。且行使撤销权要注意一年的时间限制,不同案情适用规则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当遇到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及相关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情况,债权人可收集好证明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自身债权到期且受影响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行使代位权产生的必要费用可要求债务人承担。
(二)若债务人存在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等影响债权实现的行为,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且相对人知情,债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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